為什么自學考試考生只能通過河南教育部舉辦的大學外語基礎階段的期末考試和鄭州大學組織的外語面試申請學士學位這樣的規定顯然是不公平的。昨天,趙冰(化名)再次告訴記者,他質疑鄭州大學的校規。由于他拿不到學位證書,趙把母校送到了碼頭。
鄭州27區法院最近開庭審理此案。該案將在不久的將來公布。據了解,在類似案件中,挑戰高校規章制度并質疑附加英語考試合法性的訴訟是極為罕見的。
1999年4月,一位名叫趙冰的羅陽被錄取到鄭大成教育學院學習法律。2002年10月,他順利通過了14門必修課和論文答辯,其中包括63個英語分。明年六月,趙項克去河南省自考。辦公室的本科文憑。
今年四月,趙冰向學校申請了法學學士學位,但遭到拒絕。理由是:根據鄭大的《鄭州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條例》。
今年四月的一天,趙冰從媒體上讀到一份新聞報道,從今年開始,鄭大同的學位授予工作將逐漸從CET-4和CET-6脫鉤。趙冰認為鄭大不應該利用大學外語基礎階段的期末考試來進行考試。廈門由于通勤招生的程度可以告別CET-4和CET-6。
4月26日,趙直接向省教育廳申請行政復議。5月16日,省教育廳發布了《決定不受理》:鄭州大學是實施教育教學機構,不是行政機關。大學授予學士學位是一種學術評價活動,而不是一種行政行為。
5月27日,趙冰對鄭大的行政不作為提出申訴,要求他履行法定職責并頒發學位證書。
在法庭上,河南省羅泰法律公司的原告代理人和律師Du Peng說,法律規定所有通過所有課程考試(包括外語)和畢業論文的本科畢業生都通過考試成績授予學士學位。國務院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趙冰通過了全部必修課,論文順利通過,達到了申請學士學位的要求。鄭大提出的工作規則違反《學位條例》等規定的附加限制性條款應當無效。
鄭大認為,學校授予學士學位授予自學成才的工作規則是教育法明確授予學校的基本權利。大學有授予學位證書的自然權利。
在一年內,我所辦的大學有將近十人被作為被告。27區法院法官拉什說。7月8日,王獲得學位證書,起訴了鄭州大學。王抱怨說,他從2000年9月到2004年7月在鄭大達國際學院學習計算機科學,并完成了所有的本科課程。他是合格的,但學校只頒發了畢業證書,沒有學位證書。
為什么近幾年來大學和大學被送進了碼頭通過對行業的分析,首先,學生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高,其次,高校的一些校規和傳統做法是有問題的,如學位證書的頒發是否必須與CET-4或CET-CHINA掛鉤。6、高校管理存在著一些漏洞。